Thursday, 10 April 2014

20140410


不知不覺間,法文第二級要結束了。又是另一個準備考試的前夕,又是另一個預備踏入新階段、新級數的前夕。

也許是因為法文與英文本就有同樣源自拉丁語系的相似處,確實比學希伯來語時得心應手。呵,彷彿那就是我的母語,即使是面對複雜的動詞變位,我仍舊沈浸在其中。

我確實在這學習中找到了自己對人生的定位。就像父親說的,他希望我繼續學,目的不是往後是否真的能用上這語言,學的只是一個堅定持續。我到底想做些什麼?對於自己的未來,我並不像有些人從小就知道他們的道路。(又不得不重述不知已經說過幾遍的話:)我並不像張愛玲十六歲就能寫出一篇《霸王別姬》。父親曾說爺爺說過:「史家的男孩開智遲。」嗯,我是女孩,但或許這基因確實也在我從出生就擁有的姓氏、血液下流動。我承認,看到那些比我確定目標、也為此努力的同儕,我會羨慕,偶爾也會寂寞。我似乎晚了別人好幾步,這個想法不時出現。就這樣,我的學習過程就像個遭遇船難、在看不見盡頭的大海上獨自漂流的人,即便徬徨到想放棄,卻不願鬆開緊抱著浮木的雙手;因為我知道,若我鬆手了,底下是無邊無際的黑暗。我寧可在陽光下掙扎。

我想我真的必須感恩,因為我終於上岸了。我終於找到了歸宿。

每個人會做出抉擇,是因為知道終點有他們想要的世界。我曾經就像迪士尼卡通《美女與野獸》貝兒一開始唱的那樣:「I want much more than this provincial life. I want adventure in the great wide somewhere. I want it more than I can tell. And for once it might be grand to have someone understand. I want so much more than they've got planned.」只是那時是欲賦新詞強說愁,a daydreamer。我總算知道了,在歌詞中的憧憬,不必轟轟烈烈的經歷也能得到。其他人是有想要的未來,所以他們開始尋找的路程;我卻連什麼是自己想要的都不知道就開始上路。而我現在找到了。

Those adventures, that grand world where someone who understands might be there, are all here, on the way I have walked so long to search. 是的,我想要的一切都在這裡。在語言裡。那種感受就像是莫內終其一生、即便視覺已模糊到了極限,仍尋找在畫裡的繆思一樣。

我不認為我的興趣、我的熱情所在會成為我的職業。(當然我不是沒想過,若我的墓碑上能刻上個語言學家,那麼這可真是叫我含笑九泉的人生。)但這我牢實握在手中,比一張紙還輕、比上萬本書還重的無形的文字,卻圓滿了我的人生。

是的,我不比張愛玲,不比喬治·馬汀,在如此輕的歲數便能創作出一些讓同齡的人難以望其項背的作品。我不像王爾德,有那樣的才氣夠資格狂傲地說他剽竊又如何,他剽竊得高明,剽竊得連原創者都被比下去;或夠資格恃才傲物地說他無法說出他喜愛的前一百部文學,因為他只寫了五本。是的,即便我認為我也是生活在陰溝卻仰望星空的那群人中的其中之一。

曾經我如履薄冰,但,呵,如今仍是在結了冰的湖上,我卻不在乎下一秒會不會踩空。我樂意在隨時都會破裂的冰上跳舞,旋轉著,看著都已經逝去的偉人從我眼前經過。也許多數的他們都抱憾而終,想到此,我又有些竊喜我能唱著Edith Piaf的《Non, je ne regrette rien(不,我一點都不後悔)》等待下一步的墜落。當然或者也許不?也許相反,也許他們早已預見過了幾個世紀的今日,他們的靈魂隨著他們的名字每被回憶起、被讚歎過一次,就會甦醒一次。啊,思及此我更快樂,因為我有這樣的信念:在我也灰飛煙滅的未來,我的靈魂曾如此深刻地被他們的靈魂刻上痕跡。就算歷史上留不下我的名字,墓碑上除了名字外只有生辰卒日——我相信我會是他們靈魂每一次甦醒時,那在人心中比太陽還耀眼、比火焰還炙熱的光芒閃耀後的餘燼。

足矣。






Sunday, 23 March 2014

父親


我從很小就發現,你可以輕易地左右我的情緒。我總想,要嫁一個像你一樣的男人,嫁一個像你一樣那麼瞭解我的人。

當你說,我喜歡的食物口味與你一樣,我很驕傲。我喜歡自己與父親相像,我喜歡自己與你有那麼多的共同點。我其實已經分不清自己熱愛文字、享受寫作,甚或著迷攝影,是否只是在追隨父親的身影?因為當我還小,還可以坐在坐在沙發上的你的腿上時,我抬頭看著你回憶年少時,說你曾想當個作家;當我們一家四口為了節省冷氣,在夏天的夜晚擠在窄小的臥室,窗簾是那麼的厚重足以遮擋外頭的月光,使我永遠不會忘記躺在床上望著天花板以及一室的黑暗,你說故事的口吻像海上輕柔的浪,讓我彷彿正置身於遼闊海洋某一艘航行的船上;當我有時候隨著你日夜顛倒地去上班,累了就往你在公司預備的秘密基地後的床鋪躺下,從夾板中可以看見隔著一段距離的你駕駛攝影機的背影。或者,我只是太崇拜你,害怕在我身上沒有一點與你共有的共同點。

但不論如何啊,我的父親,我都因為你而成為現在的我。海明威說:「別人說話時,每個字都得聽進去。大多數的人不願意傾聽。」而我想,教會我傾聽的人是你;最開始,我傾聽的是你的聲音。傾聽,當我咀嚼這個動詞,若受格加上的是我的父親,那麼在腦海中出現的畫面是我在那裡住到九歲的三十巷三樓的家,那兒的客廳。同樣在夏日開著冷氣、將窗簾拉上,地板的白磁磚映著我踩在你腳背上、你帶著我隨音響撥放的西洋老情歌起舞的影子,我低著頭,看到在外頭燒得厲害的太陽連室內也不放過,命令光線穿過窗簾縫隙照在磁磚上形成各種古怪的形狀。現在回想,那時你唱的《Love Me with all of Your Heart》大概是我記憶中第一個傾聽的聲音吧。

昨天是你的生日,弟兄們幫你慶生,你喝醉了回來。我喜歡半醉半醒的你。一半的醉,讓我聽得見你的真心話,而不是平時會受生活影響而隱藏起真正情緒的你,或太過體貼我們,順著我們心意的你;一半的醒,嗯,讓我們談完天後你不會繼續糾纏而是會乖乖去睡覺。

父親啊,你的每一句批評、每一句讚美,我都謹記在心。不論你是清醒或醉酒時說的。你說我是個聰明體貼的女孩;你也曾經說,弟弟比我"真"多了,從我口中聽不見真話。若後者曾傷我很深,曾讓我忍著眼淚問母親:『我不懂,為什麼曾經被稱讚的體貼如今變成了圓滑……』、也很天真的說:『這樣子我們小孩子該怎麼辦呢?若失去了討父母喜悅的標準……』那麼,前者給我的歡喜就足夠讓我願意,不論你口中說出的是我能接受或還不能接受的話,都讓我願意成為你心中完美的女兒。

爸爸,你大概不會知道吧?我心中對於一個稱職的說書人的想法。我真的喜歡聽你說故事,聽你說現在的社會,過去的歷史,更久遠的傳說。我也喜歡看你在店裡與客人互動的神情,眉目間充滿你對於自己的驕傲,那份在我身上也有的虛榮。

「江山如此多嬌,引無數英雄競折腰。惜秦皇漢武,略輸文采;唐宗宋祖,稍遜風騷。
 一代天驕,成吉思汗,只識彎弓射大鵰。俱往矣,數風流人物,還看今朝。」

為客人引述並解釋這段的你是多麼的神氣啊。這大概就是我心中想成為一個說書人之夢想萌芽的開始吧。

是的,數風流人物,還看今朝,這就是你一生做事的態度嗎?要做就要做大,做好。你已經在你的行業中做到了。這幅毛澤東沁園春的匾額,十年如一日掛在那兒,只要有你在店裡,那些文字便不會蒙塵。

遲來的生日快樂,爸爸。你昨天說你不怕死,卻怕被留下的我們難過。我不怕死,我只怕分離,但若分離的那一日終將來到,我只盼望,你最後聽見的是我的聲音。

你知道我愛你。



Wednesday, 12 March 2014

《His Second-hand Story·二手書》


序章 The Tears of Pages / 闔不上的哭聲


這是家古怪的書店。明明販賣新書,卻掛著二手書的名號。

不只是目前站在書店前的瘦弱女子會產生這樣的想法,事實上,任何第一次來到這小書店的人都是皺著眉頭進去的。

最古怪的地方,怕是那在設定的秒數過後才會開啟的自動門吧。相較之下,店門前放在樂譜架上、已護貝好並用木夾固定的單薄告示倒在其次了。

那是張磅數比一般紙張較重的米白色雲彩紙,上頭文字所採用的顏色則是深綠色,右下角除了有手寫的書寫體英文店名,還有一隻神似《愛麗絲夢遊仙境》中的奇怪兔子。只是這張紙上的兔子與常見的插圖不同;牠身材修長,直挺挺地像個人類站著。牠留著八字鬍,身穿三件式西裝,披著寬大、內襯為深紅色的黑皮草披風,胸前有銀鍊繫著披風的兩端,右手持手杖,左眼戴著單邊金框眼鏡,腳踏黑色皮鞋。牠側著臉,不像故事中匆忙的兔子,倒是神情從容地看著左手中的懷錶。

告示是這麼說的:


For you to finish this warning, the door will open after 75 seconds.
此門已設定成在七十五秒後自動開啟,何不趁現在讀讀這張善意的警告?

Tuesday, 4 March 2014

二十歲的寫手100問

 
我二十歲了耶www
今天上英文課時聽到這首遺忘已久的《Piano Man》,莫名地感觸良多。是怎樣啦XDD 我也沒那麼老啊w
但那幾句"Hey, son, can you play me a memory? I'm not really sure how it goes, but it's sad and it's sweet and I knew it complete when I wore a younger man's clothes"卻讓我覺得,我總算不再是欲賦新詞強說愁的年歲,不再認為自己的憂愁會壓垮我的世界、不再用過於誇飾的言詞要求別人懂我的善感多愁,不是欲語還休,卻是偶爾也會認為,道句天涼好個秋,倒也挺瀟灑自由。
哈哈我趕緊讓正文開始。


HAPPY BIRTHDAY TO ME! I'M TWENTY NOW!
J' ai vingt ans!

 
001. 前書(寫下您回答問卷的意圖)。
先前寫過一次,想說生日這天再填一次看看有沒有點長進。XD

Sunday, 9 February 2014

Something more powerful than a sword

 
Virginia Woolf said,
"Every secret of a writer's soul is written large in his works."
 
I have no talent for speaking.
The only two weapons I own are a pan and a camera.
For me, they are more powerful than a sword,
'cause the secret of my soul is written on paper and in light.
 
 
 

Monday, 3 February 2014

OTP Challenge - 《03. 玩遊戲》 (泰薇)

3. Gaming 玩遊戲 /
艾德華(泰迪)·路平Edward(Teddy) Lupin × 薇朵兒·衛斯理Victoire Weasley



總有人拿他跟他的教父哈利作比較,最主要的原因是,他們同樣在剛出生沒多久就因為同一個黑巫師而失去雙親。哈利常對他說起天狼星·布萊克的事,他們父親的共同死黨。哈利說,天狼星是他渴望卻僅短暫擁有的家庭,而哈利希望給他同樣的溫暖。後來長大一點,當詹姆出生後,他偶爾會想,他跟哈利還是不一樣的;哈利擁有全部的天狼星,可是他頂多擁有三分之一的哈利,另外的兩分是金妮和詹姆的。從那時起,他隱約知道自己必須開始學習獨立,不凡事依賴哈利、不太過於崇拜他。他很慶幸他這麼做了,不然當阿不思和莉莉出生後,他怕是會失望吧。他真正擁有的又更少了。

他適應地挺快的,但這得歸功於薇朵兒。當他在她面前變換髮色或外表,她雙眼燦爛的像是擁有全世界;而他像是擁有只屬於自己的觀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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薇朵兒出生時他才三歲。他還記得哈利將自己抱起,好看清楚在搖籃中的她時,雙腳騰空的感覺。他伸出手碰觸薇朵兒的小手,那是剛出生的嬰兒才有的粉嫩觸感。仍在睡夢中的薇朵兒無意識地抓住他的食指時,他嚇了一跳但沒有掙扎,只是有些不知所措地看向哈利--這些是哈利和比爾說的,每幾年總要在家族聚會時說上一遍來取笑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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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、薇朵兒想玩遊戲。

阿不思出生那年的聖誕節,如往年一樣,聖誕節當天他與祖母一起過,隔日哈利會來接他去洞穴屋。那晚他在洞穴屋外頭看著白雪紛紛地下,好玩地用手接著,然後聽見了那聲音。

薇朵兒拉著他的褲管,於是他抱起她。雖然只差了三歲,他卻已經能抱起這個小女孩;當然過不久他還是感到吃力,只好到門廊的階梯上坐下,讓薇朵兒坐在他腿上。

薇朵兒拉著他的頭髮,他吃痛地輕喊出聲:「嘿,小力一點。」薇朵兒卻笑出聲,不知是因為他的口氣或表情。他一向很喜歡小孩子的笑聲,很清澈。

「泰迪白頭髮。」她繼續玩著他的頭髮,用幼嫩的嗓音對他說。

「喔,對。」有時候他還是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變形能力,大概是看到雪的緣故,頭髮才會變成白色吧。

他甩甩頭,將頭髮變成藍色的,不意外地看見薇朵兒開心地笑著拍手。

「妳說想玩遊戲對吧?」

她點頭。

「好,那來吧。」

他聲音才落,得到首肯且清楚遊戲規則的薇朵兒馬上興奮地說:「粉紅色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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薇朵兒挺黏他的。雖然不常見面,但每次大家聚在一起時,最後總是他們兩人玩在一起。

『紫色,泰迪,我想要看紫色的頭髮。』

『泰迪,你嘴邊沾到肉醬了。』

『泰迪,我什麼時候才能長得跟你一樣高?』

『好好喔,泰迪,我也想去霍格華茲。』

剛好每一次的相處,她的嗓音都在變,咬字清晰了一些,聲音成熟了一點。這彷彿就象徵了他的成長,他的每一個階段,都有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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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霍格華茲的前三年,跟他預期的不同,他的變形能力讓他很受歡迎。同學們都喜歡他,就跟薇朵兒一樣,他們也喜歡玩遊戲。而他,也樂於以這種方式結交朋友。他想他多少是知道的,這裡頭真心將他當做朋友的,或許一個都沒有。曾經有幾個晚上,他在宿舍中睡不著,起來看著窗外的月亮,突然有點想哭、想對他那未曾見過面的父親說:『我不知道怎麼交朋友,這裡似乎沒有即使我是狼人也願意接納我的朋友。

後來薇朵兒也入學了。他們偶爾會在走廊上碰面,她總是一個人,最多有一兩個同年級的女性同學陪伴,而他,總是被一群人圍繞著。薇朵兒一年級的時候,他們在學校中說上的話甚至沒有一個聖誕節多。

而那一年的聖誕節,她也不像往常一樣黏他了。





三年級的時候,薇朵兒被朋友拉著去到草坪。那裡已經聚集了許多人,朋友拉著她擠進人群,到了最前方。

泰迪·路平在跟大家玩遊戲,顯然每個人都很開心、都在排隊等著指定他變形的模樣,而那些低年級的學妹則癡癡笑著。

「換妳了,薇朵兒。」朋友推著她,她有些尷尬地看著泰迪,低聲說:「不要,我不想玩。」

「年輕的小姐,這是妳的權利。」泰迪嘴邊卻掛著痞痞的笑容對她說。

那語氣惹惱了她,她抱緊胸前的書本,衝口說出:「艾德華·路平。」

他挑挑眉,「是的,有何吩咐?」

「我不想要粉紅色,我要看艾德華·雷木思·路平。」他愣住了,而她不管背後朋友的呼喚,逕自離開那眾人圍成一圈,卻充斥著可怕孤獨氛圍的地方。





「好啦,泰迪,別管她了。不外乎就是另一個想吸引你注意的學妹嘛。快點,這次換校長如何?」

泰迪從不覺得用變形的能力取悅朋友有什麼不對,因為不就像他小時候想聽見薇朵兒或詹姆他們的笑聲一樣嗎?雖然有時候會自己對自己說:『這樣不會很寂寞嗎?』寂寞,那是他在家人面前變形時沒感受過的。

只有她這麼要求過。她喊出他的全名,像喚醒了某個一直在沉睡的靈魂,那個艾德華·雷木思·路平,他好久沒當的自己。

「我不想玩了。」頭一次,他冷漠地看著跟他極親近的朋友。

「嘿,泰迪,別鬧了。」

他甩開抓住他手臂的手,看著有些吃驚的朋友倒退一步。

那天之後,有傳言說泰迪·路平是個雙面人,惹惱了他,你會看見長角的惡魔。他的朋友變少了,但還是有幾個留了下來,表示一點都不在意,繼續跟他說說笑笑。他才發現那幾位從頭到尾都沒要求過他用變形的能力表現什麼。他有了自己的死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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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薇朵兒。」那好像是第一次在霍格華茲時他主動喊住她。

她打量了他幾秒,之後微笑說:「嗨,泰迪。」

「我還以為以後見面妳都會連名帶姓喊我呢。」他揉著她的頭髮。

「誰叫那時候你一點都不像你嘛。」

他環住她的肩膀跟她一起在走廊上走著,她沒有排斥。

「我以為,以妳八分之一的迷拉血統,身邊應該會圍繞著一堆護花使者才對。」

「他們大概從我身上發現迷拉都不是太好相處的。」

「……妳做了什麼?」

薇朵兒突然停下腳步,正經地盯著他,說:「我爸爸說,決定你是誰的關鍵,不在於外表或多少人喜歡你,而是你希望你自己是誰。」

「我知道啊。」他一派輕鬆地回答。

她皺眉,「我以為……」

「我迷失了嗎?」

「晤,現在看來並沒有。」

「妳父親還說了什麼?」比爾對薇朵兒說的這些話,也對他說過。事實上不只他,哈利也這麼說過。可是那時他聽不懂。

「……只要有一個人,知道你是誰就好了。你只需要找到那一個人。」


「那個人是誰?若我永遠找不到呢?」
 
「會有的,她會出現在你面前的。」
 
「什麼時候?哈利,什麼時候?」
 
「嗯,這我也很難講。像我父親,他在霍格華茲就找到了。而你父親,他等得比較久一些。」
 
「我怎麼知道她就是那個人?」
 
「呵,也許她會對你說:『我不在乎你又老又窮又危險。』吧。」
 
 
「我不老不危險也不算窮啊。」
 
「總之,你會知道的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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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迪斜靠在月台的柱子上,等著薇朵兒將行李拿至車廂放好再回來。

他們後來很自然地在一起了,雖然相處模式並沒有什麼改變。好吧,除了會去活米村約會,會牽手、會擁抱--除此之外一切都沒改變。他們有如此多的共同點以致他們更瞭解彼此,表白這樣的儀式好像已不需要。當他牽起她的手,那已經代表著一句我喜歡妳;當她回握住他,那已經表示她的接受。

「你在想什麼?」她雙手負在身後,輕快地跳至他身邊。

「我在想,」他捏捏她的鼻子,「唉,怎麼辦呢,我畢業了就無法當妳的騎士了。」

「放心,你不是我男朋友時我也過得很好。」她用開玩笑的口氣說。

他將她拉近自己,「薇朵兒,妳該明白我的意思。」

她笑出聲,「你擔心太多了,全校的人都知道我男朋友是泰迪·路平,是個長角的惡魔。」

「這謠言說到底,也是妳引起的。」

「那我再給你說個謠言吧。」她蹎起腳尖,靠近他的耳朵,輕聲說:「你沒聽過嗎?薇朵兒·衛斯理有個狼人父親。」

他眨眨眼,會意過來後隨即大笑出聲,「原來這就是沒人敢招惹妳的原因。」

她聳聳肩,「會因為這點小事而不敢靠近我的,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值得交往的。」

「所以,妳找到那個人了嗎?」

她沈默了一會兒,最後用點力拉著他的襯衫領子讓他不得不低下身子,「嗯,根據我父母告訴我的故事,我想,他跟我一樣有個狼人父親,然後他遺傳了他母親的能力。他跟他父親一樣溫柔、跟母親一樣調皮。最重要的是,他是我專屬的魔術師。」

「⋯⋯薇朵兒。」

「嗯?」

「我想吻妳。」

原本,他想等到她成年的,但她那番話讓他情不自禁。

那雙早熟的深藍色眼睛主動闔上並抬起頭,然後,他們交換了彼此的第一個吻。他抱住她的腰,她則環住他的脖子。若不是詹姆的出現,他真想一直擁著她。

詹姆跑走後,她臉紅地將因剛才的吻而有些凌亂的長髮順至耳後,此時,汽笛聲也響起了。她像是吃了蜂蜜一樣,甜甜地笑著說:「我們再玩個遊戲吧,泰迪。」

「嗯?」他雙手插入褲子口袋,有些依依不捨地看著她。

「在下次放假回來前,我們把想起對方的次數紀錄下來,誰的比較多,另一個人就必須完成對方的一個要求。」

「妳從哪想到這鬼點子的?」

「晤,」她揉揉鼻子,「我父母那兒。當然我有做了一些更改。」

「好啊。」他爽快地答應。

「那,再見。」她上了火車,回過頭向他揮手。

「再見。」他將原本褐色的頭髮變換成雪白色的,不意外地又看見她的笑容。她仍然是他一個人的觀眾。

當火車漸漸駛離,在月台的泰迪心想:別忘了,他的父親再怎麼溫和也還是劫盜之一,他體內可仍然留著惡作劇的因子。這場遊戲,他贏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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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哈利在家庭聚會時又說,那天在月台上,泰迪嘴邊揚起的笑容,溫和中又帶點邪氣,像極了雷木思。







Saturday, 1 February 2014

《結晶》(魔女的考驗同人/格拉斯x席娜蒙)


魔界的創世紀是由脫離人類世界的七位魔法師開創的,之中只有一位男魔法師,擁有最強大魔力的冰雪貴公子格拉斯,他是所有魔女的丈夫。但其餘的魔女因他對眾人同等的關愛而嫉妒起來,最後決定將他封印,並從歷史上抹除。所有的妻子同時背叛了他,他被封印在大地的盡頭,他的子孫也被逐出王國,住在邊境之地,被稱為魔物。沒有魔界擁有的正面能量,他們只能以被魔界視為危險的闇黑結晶作為能量生存著。而如今,即便格斯拉被封印,卻仍招集著魔物,要展開復仇,奪回原屬於自己的土地……


「凱蒂,妳覺得這是真的嗎?他還被封印在那裡?」席娜蒙甩甩已經做完的作業,看著仍認真複習的凱蒂問。

「席娜蒙,那不是我們該關心的事。」凱蒂的聲音像春風一樣,十分地溫煦。

「我們是女王候選人吧。」她斜倚著桌邊,看著天花板,道。「王國與魔物間越來越明顯的爭奪,我們難道不該關心嗎?」

凱蒂總算抬起頭,「那妳想要怎麼做,席娜蒙?」

她想要怎麼做啊……但那樣的行為,簡直是叛國了。

「讓妳當女王。」

凱蒂一聽,張口想爭辯,但席娜蒙又說:「妳在王國,我去魔物那裡。我們雙管齊下吧。」

於是,她帶著天真近愚蠢想要改變魔界的想法來到了他身邊。她一點計畫都沒有,卻信心十足地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
魔女,妳為何而來?

Wednesday, 15 January 2014

極短篇《秘密》(黑帝斯x波瑟芬)


有一次她回到他們的王國時,他不如往常一樣出來迎接她。當然這種事也發生過,冥王黑帝斯有時候像個孩子一樣無理取鬧。想到剛才判官跟她說的事,波瑟芬在斗篷帽底下的臉更柔和了,加快了腳步到他們的臥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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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親愛的王,一個男人一生中輸給同一個人兩次,還挺可悲的是不是?更何況你還是神呢,冥王黑帝斯。」她躺在她的男人懷裡,手指在他的胸膛上輕劃著一個又一個的圓圈。

「別鬧了。」黑帝斯抓住波瑟芬的手,寵溺地送到自己嘴邊輕啄。

「第一次讓你大費周章地離開冥府,到奧林帕斯山找宙斯。」她回憶起他們初見面的那一天,微笑著。「而這一次,嗯,我恐怕海力克斯傷到的是你的自尊心?」她順其自然,開始用手指描繪他的唇。

「哼,他還沒這能耐呢。」

「地上可都在傳啊,你居然放回了婓萊城皇后的靈魂,她是叫亞爾克緹絲吧?」

「我上一次不也答應奧菲斯的請求。」

波瑟芬撐起上半身,任身上的薄被滑落,看見丈夫挑眉,才消褪的炙熱又在他的目光中燃燒起來,頑皮地笑道:「那次不是因為我的緣故嗎?」

黑帝斯揚唇一笑,拉過波瑟芬,開始親吻她,並沒有正面回答。直到波瑟芬的意識迷濛,才隱約聽到他說:「我的皇后,妳又怎麼會認為我會任自己輸給同一個人第二次?」

什麼意思?波瑟芬心想。黑帝斯卻沒有給她時間和機會思考。

沒關係,她才剛回來,有整整一個冬天的時間可以問出這個祕密,不然,就留著下次回來時繼續挖掘。



Tuesday, 14 January 2014

20140114

在師大法語中心的第一級即將告一個段落,在檢驗考前的一個禮拜,讓我說一說我的感想放鬆緊張的心情吧。

直到希伯來文學到一個程度、如今又開始學法文,有個浪漫的想法在我腦海逐漸成形,我想這個思想也會繼續溫柔卻堅定的推著我,朝語言的世界繼續開拓、前進。--有多少語言,就有多少故事。(There are as many stories as there are languages.)

就拿這兩堂法文課教到的所有格概念來說好了。英文中的「我的」就是my,法文卻是一切以名詞作為開始,不論前方的冠詞、所有格或著後面要加上的形容詞都跟著修飾的名詞改變。我目前只學到「我的」,陽性名詞前方加上mon,陰性則是ma--若是母音開頭的陰性名詞為例外,仍然使用mon--,複數則為mes。

我一直記得很久以前第一堂英文課老師就說,我最大,所以「I(我)」永遠是大寫。如此,我拿英文、法文、希伯來文作比較--噢,不過我的想法不是現在的社會啦,只是在揣摩當初發明這些語言的人的想法--,是否,發明英文的人較以自我為中心?雖然人人對法國人的印象是高傲自負,但也許他們是以看重的事物為中心?這樣講或許我的想法無法表達得明確,我的意思是,例如mon père、ma mère,我的父親、我的母親,主角不是在我,而是在名詞上,在我的父母上。而希伯來文中沒有所有格,只有類似英文中「of」意思的「של」,再與人稱代名詞作結合。(ex: הספר שלי就是the book of mine; mon livre; 我的書(屬於我的書)。)我個人的認為是加上了「of」比「my」對擁有的事物多了一份慎重和珍惜,是否希伯來人害怕失去,越發珍惜自己所擁有的?

當然,以上想法純屬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,是沒有任何科學證據及研究佐證的。只是我好愛語言這塊領域,我已經分不清到底是那些密密麻麻千變萬化的文法吸引我,還是背後隱藏的民族性、文化和也許存在更久遠時空的故事讓我著迷。

之前的希伯來文課有一小段課文讓我很感動,老師說是節錄自希伯來大學一位學生的作業,題目是「你喜歡耶路撒冷的什麼?」:
「.נעלי העברית גדולות עכשיו, אני הולך ונופל, הולך ונופל, אבל גם את זה אני אוהב, כי אני בירושלים」
直譯的意思是說,「希伯來語這雙鞋目前對我來講還是太大了,我走一走就跌倒,每走幾步就跌倒,但就連這點我也喜歡,因為我就在耶路撒冷。」這句美得像詩一樣的話,原本對我而言是有隔閡的,希伯來文原本對我而言是未知且陌生的領域,那些文字原本在我眼中就像符號一樣沒有道理可以依循,如今我可以毫不費吹灰之力地唸出來、寫出來,可以體會那位學生他喜愛耶路撒冷的心情。

我還想繼續在語言的疆域上奔馳,不錯過每一個類似這種可以激起我心中漣漪的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