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fe is a moment; there is no hereafter. So make it burn always with the hardest flame. - Oscar Wilde
Wednesday, 15 January 2014
極短篇《秘密》(黑帝斯x波瑟芬)
有一次她回到他們的王國時,他不如往常一樣出來迎接她。當然這種事也發生過,冥王黑帝斯有時候像個孩子一樣無理取鬧。想到剛才判官跟她說的事,波瑟芬在斗篷帽底下的臉更柔和了,加快了腳步到他們的臥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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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親愛的王,一個男人一生中輸給同一個人兩次,還挺可悲的是不是?更何況你還是神呢,冥王黑帝斯。」她躺在她的男人懷裡,手指在他的胸膛上輕劃著一個又一個的圓圈。
「別鬧了。」黑帝斯抓住波瑟芬的手,寵溺地送到自己嘴邊輕啄。
「第一次讓你大費周章地離開冥府,到奧林帕斯山找宙斯。」她回憶起他們初見面的那一天,微笑著。「而這一次,嗯,我恐怕海力克斯傷到的是你的自尊心?」她順其自然,開始用手指描繪他的唇。
「哼,他還沒這能耐呢。」
「地上可都在傳啊,你居然放回了婓萊城皇后的靈魂,她是叫亞爾克緹絲吧?」
「我上一次不也答應奧菲斯的請求。」
波瑟芬撐起上半身,任身上的薄被滑落,看見丈夫挑眉,才消褪的炙熱又在他的目光中燃燒起來,頑皮地笑道:「那次不是因為我的緣故嗎?」
黑帝斯揚唇一笑,拉過波瑟芬,開始親吻她,並沒有正面回答。直到波瑟芬的意識迷濛,才隱約聽到他說:「我的皇后,妳又怎麼會認為我會任自己輸給同一個人第二次?」
什麼意思?波瑟芬心想。黑帝斯卻沒有給她時間和機會思考。
沒關係,她才剛回來,有整整一個冬天的時間可以問出這個祕密,不然,就留著下次回來時繼續挖掘。
Tuesday, 14 January 2014
20140114
在師大法語中心的第一級即將告一個段落,在檢驗考前的一個禮拜,讓我說一說我的感想放鬆緊張的心情吧。
直到希伯來文學到一個程度、如今又開始學法文,有個浪漫的想法在我腦海逐漸成形,我想這個思想也會繼續溫柔卻堅定的推著我,朝語言的世界繼續開拓、前進。--有多少語言,就有多少故事。(There are as many stories as there are languages.)
就拿這兩堂法文課教到的所有格概念來說好了。英文中的「我的」就是my,法文卻是一切以名詞作為開始,不論前方的冠詞、所有格或著後面要加上的形容詞都跟著修飾的名詞改變。我目前只學到「我的」,陽性名詞前方加上mon,陰性則是ma--若是母音開頭的陰性名詞為例外,仍然使用mon--,複數則為mes。
我一直記得很久以前第一堂英文課老師就說,我最大,所以「I(我)」永遠是大寫。如此,我拿英文、法文、希伯來文作比較--噢,不過我的想法不是現在的社會啦,只是在揣摩當初發明這些語言的人的想法--,是否,發明英文的人較以自我為中心?雖然人人對法國人的印象是高傲自負,但也許他們是以看重的事物為中心?這樣講或許我的想法無法表達得明確,我的意思是,例如mon père、ma mère,我的父親、我的母親,主角不是在我,而是在名詞上,在我的父母上。而希伯來文中沒有所有格,只有類似英文中「of」意思的「של」,再與人稱代名詞作結合。(ex: הספר שלי就是the book of mine; mon livre; 我的書(屬於我的書)。)我個人的認為是加上了「of」比「my」對擁有的事物多了一份慎重和珍惜,是否希伯來人害怕失去,越發珍惜自己所擁有的?
當然,以上想法純屬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,是沒有任何科學證據及研究佐證的。只是我好愛語言這塊領域,我已經分不清到底是那些密密麻麻千變萬化的文法吸引我,還是背後隱藏的民族性、文化和也許存在更久遠時空的故事讓我著迷。
之前的希伯來文課有一小段課文讓我很感動,老師說是節錄自希伯來大學一位學生的作業,題目是「你喜歡耶路撒冷的什麼?」:
「.נעלי העברית גדולות עכשיו, אני הולך ונופל, הולך ונופל, אבל גם את זה אני אוהב, כי אני בירושלים」
直譯的意思是說,「希伯來語這雙鞋目前對我來講還是太大了,我走一走就跌倒,每走幾步就跌倒,但就連這點我也喜歡,因為我就在耶路撒冷。」這句美得像詩一樣的話,原本對我而言是有隔閡的,希伯來文原本對我而言是未知且陌生的領域,那些文字原本在我眼中就像符號一樣沒有道理可以依循,如今我可以毫不費吹灰之力地唸出來、寫出來,可以體會那位學生他喜愛耶路撒冷的心情。
我還想繼續在語言的疆域上奔馳,不錯過每一個類似這種可以激起我心中漣漪的感動。
直到希伯來文學到一個程度、如今又開始學法文,有個浪漫的想法在我腦海逐漸成形,我想這個思想也會繼續溫柔卻堅定的推著我,朝語言的世界繼續開拓、前進。--有多少語言,就有多少故事。(There are as many stories as there are languages.)
就拿這兩堂法文課教到的所有格概念來說好了。英文中的「我的」就是my,法文卻是一切以名詞作為開始,不論前方的冠詞、所有格或著後面要加上的形容詞都跟著修飾的名詞改變。我目前只學到「我的」,陽性名詞前方加上mon,陰性則是ma--若是母音開頭的陰性名詞為例外,仍然使用mon--,複數則為mes。
我一直記得很久以前第一堂英文課老師就說,我最大,所以「I(我)」永遠是大寫。如此,我拿英文、法文、希伯來文作比較--噢,不過我的想法不是現在的社會啦,只是在揣摩當初發明這些語言的人的想法--,是否,發明英文的人較以自我為中心?雖然人人對法國人的印象是高傲自負,但也許他們是以看重的事物為中心?這樣講或許我的想法無法表達得明確,我的意思是,例如mon père、ma mère,我的父親、我的母親,主角不是在我,而是在名詞上,在我的父母上。而希伯來文中沒有所有格,只有類似英文中「of」意思的「של」,再與人稱代名詞作結合。(ex: הספר שלי就是the book of mine; mon livre; 我的書(屬於我的書)。)我個人的認為是加上了「of」比「my」對擁有的事物多了一份慎重和珍惜,是否希伯來人害怕失去,越發珍惜自己所擁有的?
當然,以上想法純屬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,是沒有任何科學證據及研究佐證的。只是我好愛語言這塊領域,我已經分不清到底是那些密密麻麻千變萬化的文法吸引我,還是背後隱藏的民族性、文化和也許存在更久遠時空的故事讓我著迷。
之前的希伯來文課有一小段課文讓我很感動,老師說是節錄自希伯來大學一位學生的作業,題目是「你喜歡耶路撒冷的什麼?」:
「.נעלי העברית גדולות עכשיו, אני הולך ונופל, הולך ונופל, אבל גם את זה אני אוהב, כי אני בירושלים」
直譯的意思是說,「希伯來語這雙鞋目前對我來講還是太大了,我走一走就跌倒,每走幾步就跌倒,但就連這點我也喜歡,因為我就在耶路撒冷。」這句美得像詩一樣的話,原本對我而言是有隔閡的,希伯來文原本對我而言是未知且陌生的領域,那些文字原本在我眼中就像符號一樣沒有道理可以依循,如今我可以毫不費吹灰之力地唸出來、寫出來,可以體會那位學生他喜愛耶路撒冷的心情。
我還想繼續在語言的疆域上奔馳,不錯過每一個類似這種可以激起我心中漣漪的感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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